7月30日早上,省十三届人大常委第二十五次大会决议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集中化改动、废除涉及到提升经营环境省区级地方性法规的决策》。《决定》共涉及到18件省区级地方性法规,在其中改动14件、废除4件。
改动的14件省区级地方性法规,关键涉及到三个层面:
一是贯彻落实深化体制改革,减少市场准入制度门坎,降低制度设计交易费用。贯彻落实我国有关撤销、下发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或是由行政许可事项改成办理备案的要求;贯彻落实撤销办理备案管理方法,或是推行告知承诺管理方法的要求;对无上位法根据、提升企业登记责任的要求给予清除。
例如,在《湖北省邮局规章》中,取消了相关快递业务员岗位职业资格证的要求,根据企业规范管理、领域自我约束和市场需求等方法,提高物流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准,进而减少从事门坎、提升领域高效率;在《湖北省消防安全规章》中,对大型商场、酒店、地铁站等群众集聚场地交付使用、运营前的安全消防查验推行告知承诺管理方法,将当场审查由“批准前”调节到“批准后”进行,加强事中过后管控,在确保安全消防前提条件下,简单化了有关企业做事步骤,减少了审核期限。
二是改善服务和提升事中过后管控,一方面促进变化行政体制、基本建设政府职能转变;另一方面,进一步夯实政府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管控义务,促进提高管控工作能力,严厉打击违反规定销售市场个人行为。
三是充分发挥销售市场功效,重视非法人组织公平影响力和意思自治随意,激起企业登记活力,充分发挥销售市场在资源分配中的关键性功效,降低政府部门对销售市场多余的干涉。
例如,在《湖北省侨属企业规章》中取消了无形资产摊销占有率限定,有利于有关企业引进技术性、知名品牌、管理方法等无形资产摊销,促进无形资产摊销使用价值完成,推动企业身心健康发展趋势;在《湖北省民用型节能建筑规章》中不会再规定节能建筑新型材料和新品生产制造企业强制性制订企业规范,给企业更高管理权,进一步释放出来企业发展趋势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