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喜欢开发商签的物业,可以拒绝交物业费吗?|民法典解释的合同编制

群众胡女士买来新房子,房子交货后大半年,胡女士提前准备室内装修,殊不知物业管理公司规定胡女士先付物业管理费。胡女士感觉这个物业管理公司是房地产商签进去的,毫无疑问和房地产商有关系,因此回绝交物业管理费。

原先胡女士新买的房子不久拿房大半年,许多 小区业主都还没搬入,住宅小区住房率没做到50%,都没有创立业委会。而住宅小区如今的物业管理是房地产商自身与物业服务公司签署的早期物业服务合同书。

胡女士对如今的物业管理并不满意,但由于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还没有创立,临时没法拆换物业管理公司。胡女士以自身仍未与这个物业管理公司创建物业服务合同书关联,自身并不是物业服务合同书被告方为由拒缴物业服务费。

湖北省法归刑事辩护律师法律事务所刘庆详细介绍,检察官法第939条针对物业服务合同效力那样要求,施工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的早期物业服务合同书,及其业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依法聘用的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书,对小区业主具备法律法规约束。

刘庆说,因此 胡女士以房地产商和物业管理签署早期物业服务合同书为由,不交物业管理费用是沒有根据的。

哪些的物业服务合同书合理

合理物业服务合同书包含早期物业服务合同书:施工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公司签署的早期物业服务合同书;也有一般物业服务合同书:业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依法聘用的物业服务公司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书。

如果不喜欢开发商签的物业,可以拒绝交物业费吗?|民法典解释的合同编制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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